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天津市9所高水平特色大学之一,拥有全国高校面积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工程实训中心,天津市一流学科(含培育)2个、特色学科(群)4个、重点学科(含培育)7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教育学、心理学、数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3个(教育、机械、艺术),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职教师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
该专业招生2人,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数以及招生专业调整后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实际录取情况、生源情况,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二、报名程序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缴费和报名确认等相关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的相关规定,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天津市报名点参加研考的,在现场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报名考试。
凡是报考学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选择考点时必须选择“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省(市、区)、天津市及天职师大的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而无法进入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天职师大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学校职业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专业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确认要求: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栏及时获取,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确认方式为现场确认,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考生应提交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和等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电子技术基础。
2.准考证打印:考生请在2021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
4.初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复试工作拟在2022年3月下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录取
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
1.复试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2.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学费:3万元。
(三)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将按照下达名额、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2.对学科竞赛、科研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单项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一辅”兼职岗位。
3.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评定,每生每年20000元。
十、招生简章内容与上级文件如有冲突,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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