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以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招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专业,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3.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4.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情况,及时发布接收调剂公告,公告内容须明确接收调剂专业、接收调剂人数、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及其它业务要求、开放调剂系统的起止时间等信息。调剂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2.各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系统中缺额信息发布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公告内容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中,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单位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5.各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6.各单位依据《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完成后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考生考研初试成绩单一份(查询页面);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须在各单位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大学本科成绩证明扫描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的扫描件;

  4.各招生单位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4月6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单位调剂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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