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综述

  1.我校硕士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原则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以及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3.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申请考生情况、计划完成情况设定调剂系统申请的开放和关闭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二、调剂基本原则

  1. 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要求。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提交权威认证机构的相关认证材料,不接受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调剂。

  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注: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非全日制各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普通计划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工作程序

  1.申请。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以后,具体时间以各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各学科专业根据调剂考生充分满足需求时,及时关闭调剂申请。如某个学科专业经前批次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完成下一个批次的复试录取工作。

  2.选拔。各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应根据制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有相应生源的情况下,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应按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120%确定,名单确定后学院应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各学院复试名单的公示链接。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可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3.复试。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调剂考生生源进展情况确定各批次的复试时间,各学院将确定后的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4.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以总成绩排序依次发送调剂考生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可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状态,学院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待录取资格。有正当理由欲取消某考生待录取资格的,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义,向研究生部书面提交申请,研究生部发出取消该生待录取资格的通知,经考生同意后生效。

  四、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分别在学院和研究生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等信息。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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