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发布本公告。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自行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4个小时(开通时间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工作安排),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招生学院按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遴选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遴选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约定的时间内(招生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相关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5、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信息,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我校调剂工作相关环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及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受来电、来函申请上述操作。

  2、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调剂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bu.edu.cn)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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