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二、报名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名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流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57号和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规定,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
2、申请考试人员于2023年3月7日前登录平台,根据要求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
3、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6日,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4、2023年3月24日(周五)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申请人到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长安校区教学楼G208进行现场确认(携带二代身份证、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6、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7、5月21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入场考试。
说明:在同力平台申请报考过外国语水平考试但未通过者可直接提交考试申请,待研究生院审核,不需来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