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调剂专业及复试安排
我校将在部分生源不足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专业及工作安排详见各单位相关通知
海洋与大气学院(全日制)
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
工程学院(全日制)
管理学院(全日制)
经济学院(非全日制MBA金融方向)
基础教学中心(非全日制)
会计硕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4.各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填写志愿前,请调剂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了解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等情况。
2.调剂考生根据各单位确定的调剂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在系统中提交志愿申请,并按学校调剂工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各单位对调剂考生名单进行筛选后,分批次在国家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同意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复试确认及缴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等环节(要求参见《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5.复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
6.为保证调剂工作顺利进行,拟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我校后,务必在4月20日前保持调剂系统的调剂志愿不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